《与狼共舞》是1990年凯文·科斯特纳执导、编剧并主演的一部电影,获得当年包括金像奖在内的七座奥斯卡大奖。电影中自由奔放的生活方式及着装风格富含西部大草原的自然色彩,同时孕育活力又渴望自由的精神给了设计师灵感。1998年著名服装设计师-刘洋在北京发布“与狼共舞”时装秀,并一举获得时装界“奥斯卡”的“金顶奖”。
每个人都想追求更加出色的自己,真正的出色未必是那些已经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,而是每个面对未来心怀目标、面对现实永不妥协、面对成功永不自满,永远追求更加出色自己的成长型男人。与狼共舞也正是如此,每一系列、每一款式、每一细节都将时尚生活化,演绎出独特的艺术灵感和时尚品味。
DANCING WOLVES品牌诞生于1998年,由厦门与狼共舞服装营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。一直以来企业不断吸收全球国际时装视野和国际化的经营理念。建立起现代化服装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,是一家具有蓬勃朝气和无限能量的年轻品牌运作服装公司。
1、高效的营销体系
始终将客户需求作为自己的营销起点,针对目标市场的需求反馈及时调整营销方式,整合公司所有资源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服务,将解决客户问题放在首位。
2、日益完善的服务体系
除了常规的产品服务内容,销售指导,还为品牌将来的服务方向做好充分的准备。将顾客的利益放在首位,以服务质量为核心,设立与狼共舞800客户服务热线,为顾客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(维修服务、咨询服务等)工作。
一、取得极高知名度商标之使用权,能瞬间提升店铺广告效应和影响力。
二、合作商可得到系统的管理训练和营业指导。
三、充足的货源及有效的市场推广,超越竞争对手。
四、合作商可以获得资金支持。
五、取得指定区域的销售权,保障投资者利益。
六、合作商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。
七、现有1000多家合作终端的成功实例,胜于雄辩。
1、良好的发展和服务意识
2、有品牌服装经营管理经验
3、专业的零售支持能力
4、良好的商业信誉
5、专业的货品管理能力
6、充足的资金
7、认同品牌的发展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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